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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期待着晚上的撸串,何嘉中午饭都没吃多少。
在撸串上,何嘉是个很讲究的人。
他有自己的一套说法。
第一:去的时间一定要在晚上八点半到九点之间,早的话没人,太冷清;晚的话别的桌的人都喝醉了,容易影响心情。
第二:穿着一定要随意,衬衫不要,长裤不要,穿大拖鞋者为最佳。
第三:一定要配一瓶冰镇啤酒。
第四:……
何嘉哼着黄河大合唱从屋子里走出来,他今天为了顾及简秋的心情,倒没真的穿大拖鞋,只是一件普通的短袖和五分裤,加一双帆布鞋。
可当他到楼下,看到简秋的时候人都傻了。
他难以置信地问:“你为什么穿成这样?”
简秋笔挺的银灰色西装外套下是一件熨烫的十分平整的雪白衬衫,脚上蹬着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。
简秋说:“我知道去街边小吃,穿随意点好,但是可是咱俩第一次出去……”他顿了下:“出去玩,我想穿的正式点。”
“倒不是不好看,只是每一个穿着西装坐在烧烤摊的男人,不论帅不帅,都特别像刚被公司辞退的落魄员工。”
“……那我还是换了吧。”
最终简秋还是听何嘉说的,换上了T恤,只是他死活不肯穿短裤,十分勉强地换上了一条运动裤。
很简单的衣服,但是简秋手长脚长的,穿着倒也好看。
何嘉站在简秋的车库旁边问笑嘻嘻地他:“秋总,你想开你价值二百五十个肾的豪车去吃烧烤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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