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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(第3页)

那人立时叫了起来,反射般地抖起手腕,惊嚎着,“谁他娘的偷袭老子?”

他这么一喊,其他混混也跟着紧张起来,四处一看,空荡荡的戏院大厅,只有西北角一处小桌旁,还有一位穿大褂的正喝着茶水。

“就是他!”其中一个小混混一嗓子喊道:“你看,开心果!”

没错,刚才打中那个混混头目手腕处的东西,正是花清远刚扒的还未及扔进嘴里的开心果仁。

这一世的花家六少爷,是个养尊处优的富贵闲人,但有谁知道前一世的花清远是个什么样的人吗?

——他是刀头上舔血、见不得光的人。

“花……花六少……”

被踹在戏台边上的那班主是最先看出坐在那处的人是谁的,仿佛看到了菩萨一般,就差磕头,口念‘阿弥陀佛’了。

不等台下把着的那几个小混混过来,花清远已经信步走了过去。

“让蝶衣受惊了,真是罪过!”

花清远一副嘻皮笑脸的模样,使得台上被围的程蝶衣说不出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。

明明是又惊又喜的,见到花清远肯为自己出头,觉得安了心,可对上花清远穿过人群看向自己的眼神,只觉得今天定不会被欺负了去,又觉得往后又少不了会被欺负了,便讷讷地闭了嘴,一个字都不想说了。

台下的几个小混混,还真不是花清远的对手,三拳两脚就收拾掉了几个,台上的那些一看今天是遇到硬碴子了,连忙暂时放过了程蝶衣,呼啦啦地围了上来。

面对着十几个狂徒,花清远抖了抖衣角,只淡淡地说:“砸坏了人家桌椅茶碗什么的,你们得赔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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