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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零零三章 官司有证冤易雪,秉性无端路难行(第1页)

景平十六年四月,西都蕃坊高氏女佩娘失踪案告破。倒不是官府衙役有多能干,而是高佩娘自己回来了。失踪时一口,回来时三口,手里拉一个,肚子里还怀着一个。随着高佩娘的回归,另一桩人口失踪案同时告破。原来就在宋微挨打前后,西市贩马的商团曾经报官,走失了一个驯马的夏奴。两桩案子时间紧挨着,却没有人搁到一块儿去想。谁也没料到,高家小姐相中的,是个马奴。

宋微被叫去府衙对质,听高佩娘把前后因由向府尹细细道来。

贩马的商团每年秋天抵达西都,开春返回,固定住在蕃坊北巷客舍里。高佩娘与那马奴偶然相识,一来二去,互生好感,私定终身,只发愁如何向高家父母挑明。恰在此时,宋小郎偶见高小姐美貌,拿出无赖嘴脸贪缠,高佩娘忍无可忍,于是……

“宋家郎一贯浮浪轻薄,形容卑劣猥琐,举止癫狂无状。我高佩娘岂是那等逐浪随风的轻佻女子……”高家小姐读过书,说辞一套一套。

宋微听得目瞪口呆。跟男人私奔,再挺着大肚子回来,还能如此义正辞严,实在令人叹为观止。摸摸自己脸颊,瞥一眼旁边马奴,心下十分不平。不过是高壮些,又黑又丑,哪里比得上宋小郎风流俊俏?再说了,买卖不成仁义在,相不中便罢了,何必把话说得恁般难听。至于当初自己怎样花招百出,令人难堪,他倒是忘了个干净。

原本因为高佩娘当真漂亮,还觉得有点可惜,这会儿彻底死心。接下来就没宋微什么事了。木已成舟,高家只好认了女婿,又掏了罚款。府尹判定一对年轻人情比金坚,特许马奴脱去贱籍,成家立业。宋微作为炮灰路人,酸溜溜听完判决,揣好获赔的医药费,该干嘛干嘛去。

终于洗脱嫌疑,恢复清白,下一件大事——找份正经工作,便提上日程了。

宋微坚持不许宋曼姬插手,非要自己找。

麦阿萨的波斯酒肆虽好,宋微一万个不乐意去。迎来送往、当垆卖酒,这些轻省活儿都是女人在干,男人专管酿造、搬运之类的重活。混个二三十年,能得老板信赖,接触到酿造方子,或者替老板见大客户,才算是混出了模样。在那之前,不是圈在作坊就是闷在地库,连个抬头看天的空当都没有。以往宋微偶尔打打散工,干上半天一天,都要不停唉声叹气,完了腰酸背痛许久,让他拿这个当正经职业,想都不要想。再说还要天天看老头子吃娘亲豆腐,或者来买酒的登徒子跟娘亲调笑,是可忍孰不可忍,莫如眼不见为净。

一行有一行的诀窍,一业有一业的规矩。不管哪个时代,要进入一个行业,都免不了请人领路拜师学艺,熬过开始的苦日子,才能等来享福的时候。

自有记忆以来,宋微只从事过两种职业:其一可曰DIAO丝;其二当曰皇帝。

第一个职业,在宋微的印象里,就是穷、累、不安稳。钱总也不够花,总要看人脸色,总是提心吊胆,有劲儿没处使,有理没处说。其实这些最初是没感觉的,他是个天生得过且过的脾气,对外在条件好歹、他人言语看法,敏感度并不高,很擅长随遇而安,自得其乐。然而变故一旦来临,人被逼入绝境,这些感觉自然就有了。具体因由是什么,早已模糊不清,唯一记得的,就是临死前曾立下宏愿:下辈子要当皇帝。

那时候,宋微真心以为,世上最好的职业就是当皇帝。终于得偿所愿,一心认定是老天厚爱,十分理所当然。开始当得不好,他归咎于经验不足。一再当不好,才意识到这个职业有其固有属性,而自己似乎并不适合干这行。等到皇帝这个职业的固有属性如噩梦般无法摆脱,宋微深深地后悔了。

男怕入错行,老话果然都是至理。可惜人要真正懂得一个道理,并落实到自己身上,很多时候一辈子的代价都不够。要不怎么那么多人到死都没活明白呢?

春末夏初,晴明和煦。这天正是月底休沐日,逛西市、游蕃坊的客人比平时更多,各个街巷均是熙熙攘攘。

宋微站在“撒记胡饼店”招牌底下,帮着装烧饼、数铜板。他今天白色苎麻长袍外边罩了件绣花羊皮半臂衫,头戴同款花色的小皮帽,看上去活泼又俏丽。瓷白的皮肤,鲜明干净的五官,配着异域风情浓厚的装束,路过者无不眼前一亮。大概遗传的缘故,宋微的长相天生带了分媚气,未语先笑,眼风勾人,偏偏丝毫不做作,一派天然。有他在这站着,撒婆婆的生意至少好三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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